向产业链上游内容进军,两大背景和一个区别值得关注
事件:
乐视网公告将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4千万元,联合具有丰富影视剧制作经验的新经典娱乐传媒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东阳狂欢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拍摄《传奇之王》、《北京爱情故事》、《喋血孤军》、《悬崖》共 4部电视剧,乐视网将对每部剧均投资 1千万元。
评论:
我们认为乐视网目的是期望通过联合投资拍摄方式来锁定优质影视剧资源的独家优先选择权,借此来拉升自身势能, 即提升乐视网在用户心目中的品牌影响力;同时获得更多的动能,通过积聚更多的人气来提升乐视网的广告价值,促进版权分销业务发展。
一、对乐视网此次积极向网络视频上游的内容领域拓展的深层次解读,我们认为可从 2个背景和一个区别角度出发做些探讨。
1、外在背景:网络视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推高影视网络版权价值,增加企业经营压力,使发展自制原创内容成为行业发展趋势。
网络视频行业竞争激烈是乐视网感受到的直接外在压力: 一方面是网络视频领域竞争日趋激烈和升级,随着优酷、土豆、搜狐高清、奇艺等这类既有品牌影响力、庞大用户规模和充裕资金支持的实力型企业数量增多,导致对稀缺、优质的影视剧争夺日趋激烈,致使影视剧的网络版权价值不断走高,使网络视频企业视频采购成本激增;另一方面是优酷、土豆、酷 6、搜狐高清等也开始纷纷推出或计划推出网络自制剧、网络自制综艺节目等,形成自身特色,在此基础上与其他视频网站形成差异化竞争并进而对用户形成更好的黏性。
2、内在背景:乐视对自身目前的发展速度不满意,这种不满意并不是针对公司的收入和盈利增长,而是公司对乐视在用户心目中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排名不满意, 公司迫切希望扩大用户规模,提升乐视在用户心目中的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这可从公司公告中得到印证:1、“公司未来发展空间仅依靠原有资源或者较为缓慢的发展很难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地做大做强。”2、“通过项目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提高公司在电视剧受众群体中的影响力,通过精品电视剧的宣传和热播,公司作为出品单位将更多的被广大受众群体所了解,这也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内容方面的市场竞争力,可以提升公司网站的吸引力,增加公司的用户数”。
3、一个区别:与目前网络视频行业流行发展原创自制剧不同,此次乐视网是联合专业的影视剧制作机构共同联合投资拍摄电视剧。
优酷、土豆、酷 6和搜狐高清都开始或计划推出网络自制剧,比如土豆投资 6百万元的国内首部网络自制偶像剧《欢迎爱光临》 ,优酷推出的《我的泡沫之夏》等。
而乐视网选择携手专业的影视剧制作机构,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受限于乐视网的用户规模无法和优酷、土豆相提并论:优酷、土豆发展网络自制剧的底气是基于其海量用户规模可以通过销售广告的丰厚回报来消化拍摄制作成本,而乐视网目前急需突破的瓶颈就是用户规模;
第二个原因就是乐视网为了降低投资风险:乐视此前并无影视剧拍摄经验,如果独家操刀此类项目,在自家用户规模难以消化制作成本的情况下寄予网络版权分销来回收成本也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为降低风险,同时为获取精品影视剧,选择携手专业的影视剧制作机构自然是合理的决定。
二、乐视网此次携手专业影视制作机构,加上固定收益条款(每个影视项目获得 15%投资回报) ,已使投资风险降到最低水平,同时还借此获得影视剧网络版权优先购买权。 乐视网合作的东阳狂欢者影视公司是新经典娱乐传媒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而新经典集团在影视剧拍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新经典集团此前投拍的主要作品包括《我是太阳》 、《血色迷雾》 、 《秘密列车》等,与央视和各省市电视台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与日本、香港等海外电视台也拥有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在电影制作、全球节目发行、广告和艺人经纪等领域也有所涉足。
乐视网在与东阳狂欢者签署的合同中规定,乐视网从每个影视项目的固定回报为 15%。“从甲方(乐视网)将投资款首次汇到乙方(东阳)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乙方须支付甲方总投资额及总投资额 15%的固定回报,即共计为 1150 万元” ;同时“甲方在同等价格下享有该电视剧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优先购买权” 。
投资建议:
乐视网此次对外联合投资影视剧, 可看出公司在强化网络视频主业的情况下做了战略性的延伸,未来可预期在上游内容领域的拓展会有更多的动作。预计未来会涉足更多的优质影视剧项目,同时还有可能涉足电影领域,更进一步还有可能专门成立或通过投资拥有影视剧公司;同时此举也有利于公司网络版权分销业务的发展。
我们预计乐视网10~12年EPS分别为0.72元、 1.04元和1.47元,当前股价对应10~12年 PE分别为 68倍、47倍和 33倍,维持“审慎推荐-A”的投资评级。
风险提示:本次资产购买后存在收益产生时间不确定和实际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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