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及股权变更两公告点评
事件描述
隆平高科(000998,SZ)今日发布变更股权结构和对外投资两大公告,其主要内容为:
近期,公司与大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新大新股份拟受让 Vilmorin Hong Kong Limited持有的全部新大新威迈股权。该协议有待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将在资金支付完毕后履约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大新股份将成为新大新威迈的唯一股东,新大新威迈的企业性质将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隆平高科将由外资参股公司转变为纯内资公司。
公司与 Vilmorin Hong Kong Limited签署合资合同框架性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将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营杂交玉米种子、小麦种子、油脂类作物种子的研究、生产和销售;其中公司和 Vilmorin Hong Kong Limited分别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 60%和 40%。
我们的观点是: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隆平高科将由外资参股公司转变为纯内资公司。作为集规模优势和股权结构“纯内”优势于一身的种子企业,公司将在种业改革浪潮中成为主要帮扶对象,在内资企业中独占鳌头;合资建立子公司为公司玉米种业务发展规划中非常关键且意义重大的一步,一方面将保障公司的玉米种品种来源,另一方面将市场需求和研发紧密结合到一起,有利于更为有效的品种研发。
玉米种业务为公司未来两年业绩增长点,由于先锋前中国区总裁刘石的加入以及与 Vilmorin Hong Kong Limited合资成立子公司, 我们认为公司想象空间较大, 预计公司 2010-2011 年 EPS 分别为 0.23 元, 0.33 元, 0.61 元,考虑到公司目前股价 27.89元,维持“谨慎推荐”评级,我们将密切跟踪公司经营和股价动态。
事件评论
第一, 公司近日发布变更股权结构和对外投资两大公告
股权结构变更—外资参股—>纯内资公司
201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大股东新大新威迈的控股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大新威迈的第二大股东 VilmorinHong Kong Limited(法国利马格兰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新大新股份拟受让 VHK持有的全部新大新威迈股权。该协议有待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将在资金支付完毕后履约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大新股份将成为新大新威迈的唯一股东,新大新威迈的企业性质将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隆平高科也将由外资参股公司转变为纯内资公司。
公司将与 Vilmorin Hong Kong Limited 共同出资建立以玉米种育繁推为主业的合资子公司
2011年 1月27日,公司与 Vilmorin Hong Kong Limited签署合资合同框架性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将共同投资人民币2 亿元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杂交玉米种子、小麦种子、油脂类作物种子的研究、生产和销售;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1.2亿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 60%,Vilmorin Hong Kong Limited或者 Vilmorin & Cie集团(Vilmorin Hong Kong Limited的控股股东)指定的其他实体(如非特指,以下共称“Vilmorin”)出资人民币 8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 40%。同时,公司将在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持有合资公司 5%的股权转让给合资公司管理层。
第二, 我们认为,公司拟改变外资参股背景,在种业改革浪潮中独占鳌头
2010年是《种子法》实施十周年,也是”种子执法年“,国务院“关于促进种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呼之欲出。据新闻报道,该意见将从五个方面全面深入的规范种子行业,可以看到,综合型种子企业是未来种子企业的发展趋势,而国家将通过鼓励兼并重组等形式扶持综合型国内种子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做大做强。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隆平高科将由外资参股公司转变为纯内资公司,并成为国内种子销售额排名第一位的内资种业公司。我们认为,作为集规模优势和股权结构“纯内”优势于一身的公司将在种业改革浪潮中成为主要帮扶对象,在内资企业中独占鳌头。
第三, 基于长期规划,公司拟以更直接、有效的方式发展玉米种业务
Vilmorin & Cie集团为法国利马格兰集团持股 72%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大田作物种子和蔬菜种子运营,是世界最大的种业集团之一,优势产品为杂交玉米种、小麦种和油脂类种子。其在山西的种子研究所建立已有十年之久,近期是品种成熟的时间。 2010年5月左右, 公司已获得利马格兰研发的玉米种品种 “利合16” 的独家代理权, 并于2010/2011年开始销售。
之前我们曾在报告中预计公司将与 Vilmorin Hong Kong Limited签约协议独家代理其研发的玉米种等种子品种。 目前,公司将以合资成立子公司的这种更为直接的形式推广其研发的种子品种。
我们对合资合同框架性协议还有三点理解:一是 Vilmorin & Cie集团将许可合资公司使用其技术(基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交系和杂交品种), 并且除合资公司外其他公司将不能使用Vilmorin & Cie集团的杂交玉米自交系, 即Vilmorin & Cie集团再与其他国内种业公司合作的概率很小; 二是未来 Vilmorin & Cie 集团将向合资公司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开展的所有品种研发工作,包括亲本种子的生产;三是参与品种研发等工作的人员也将转移至合资公司,且未来公司也将向合资公司转让在甘肃的玉米资产和业务。
我们认为,合资建立子公司为公司玉米种业务发展规划中非常关键且意义重大的一步,一方面更好的保障公司玉米种品种来源,另一方面将市场需求和研发紧密结合到一起,有利于更为有效的品种研发。
第四, 盈利预测
玉米种业务为公司未来两年业绩增长点,由于先锋前中国区总裁刘石的加入以及与 Vilmorin Hong Kong Limited合资成立子公司,我们认为公司想象空间较大,预计公司 2010-2011 年 EPS 分别为 0.23 元,0.33 元,0.61 元,考虑到公司目前股价 27.89元,维持“谨慎推荐”评级,我们将密切跟踪公司经营和股价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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