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点评
行业近况: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自 3 月 28 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 。 评论: 1.此次降价共涉及 162 个品种,近 1300 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 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 100 亿元(见图表 1) 。从此次药品调价的幅度看,基本符合市场预期,调价力度较为温和。我们拿某些品种跟安徽招标价格进行了对比(见图表 2) ,多数情况下中标价格大大低于统一零售定价,说明实际运行过程中,产品竞争压力主要来自于招标定价环节。 2.抗感染和心血管是目前临床化学药第 1大和第 3大市场,预计未来降价将逐步到其他医保目录药品领域。但是在公立医院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情况下,单方面推行药价管制无法根本性解决医药卫生体制问题,预期其他领域的降价不会出现大跃进。 3.降价涉及较多、直接影响最大的主要是享受单独定价的品种,尤其是已经过专利期的药品(如阿托伐他汀、美罗培南等,降价幅度约 10%) 。此次单独定价品种价格下调,对于外资原研药企业的影响大于国内企业。 4.心血管药物市场比较集中于外资企业品种,对国内上市公司直接影响很小。排名前5名的药物分别是阿托伐他汀、辛伐他汀、普伐他汀、氟伐他汀和阿西莫司,2009年市场占有率分别是 43.8%、22%、5.9%、5.3%和 5.1%,合计占有 82.1%,其主要参与者均是辉瑞、默克等外资公司,国内上市公司涉及不多。 5.抗感染类药物市场比较分散,地方性普药企业受到直接影响,但单品种收入较小,影响不大。该市场绝大多数是普药,前 5 种药物分别是头孢替安、头孢米诺、左氧氟沙星、头孢孟多和头孢呋辛,2009 年只占有抗感染药物 18.5%市场份额。降价涉及较多的以地方性综合性大型企业为主,如哈药股份(头孢替安)、头孢米诺(华北制药) 、左氧氟沙星(浙江医药) 。目前大型药厂基本上都是综合性普药生产企业,单个药品收入占比低,降价对业绩影响较小。 6. 政府继续加大保障投入,最近宣布将新农合人均 120 元/年的标准提高到 200 元/年,医保支付比例和覆盖范围持续提高,这些实质性举措将会在未来几年内继续为药品需求带来增长动力。医药行业稳定向上的发展趋势不变,改革持续推进过程中将会出现结构性机会。医药板块年初以来走势较弱,降价政策出台有助于市场心理压力释放。短期市场关注点在于低估值板块,医药板块估值相对于市场整体溢价仍在高位,需要时间消化。建议稳健型投资者长期持有优势企业,以时间换取空间。我们维持稳健型组合配置, “恒瑞医药、东阿阿胶、云南白药、华东医药、康缘药业” ;成长型组合配置选择“康美药业、双鹭药业、科伦药业、沃森医药、新华医疗”。“海正药业、华海药业”等出口型企业不受政府定价影响,可以适当关注。
《2011 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通知的评论: 1. 2010 年 2 月,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 标志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正式启动。试点范围涉及 16 个城市,东部、中部各 6个,西部 4个。此次下发通知是对《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安排的进一步深化和推进。通知指出 2011年的工作重点在于:体制机制改革、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和多元化办医三个方面。 2. 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了“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四分开原则。从大的方面看,医药分家成为大趋势,政府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鼓励以收付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解决以药补医问题” 。医药分家的前提是减少公立医院和医生对于药品收入的依赖性,但是通知内容仅仅涉及药品加成,并未触及到产业链灰色环节,显示公立医院改革仍将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大趋势看,医药分开将使得药品消费逐步从医院分流到零售药房等渠道,给分销企业带来增值服务空间。与公立医院联系紧密的大型分销企业国药控股、上海医药等将获得更多的整合发展机会。 3. 通知指出将加强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国推行惠民便民措施。政府将加大对县级人民医院体系建设的支 持,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和加强信息化建设。这将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的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医疗服务产业发展。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将对鱼跃医疗、新华医疗等企业的基础医疗设备和器械带来需求。而随着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发展完善,整体用药规模和水平提升,也会对药品需求产生带动。 4. 推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介入医疗服务。通知对多元化办医格局进行了详细描述,指出“细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 ,“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合理发展空间” , “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 ,“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随着相关实施细则出台,民营资本介入医疗服务产业将受到实质性的支持,对于爱尔眼科、通策医疗、泰和诚等非公立医疗服务企业,打开了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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