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资者:
由于近期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市场风险增加。为了控制交易风险、保持市场稳定,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自2011年5月6日(星期五)结算后将黄金、白银合约保证金比例标准自10%再次调整为15%。如果目前市场过热的状况持续,交易所将考虑进一步采取提高保证金或其他手段控制风险。保证金比例的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2011年5月6日(星期五)结算后,交易所将对所有客户的持仓按调整后15%的保证金比例标准计算其占用保证金,请各位客户提前做好相应的资金安排。
天津金业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